建筑施工企业谎报瞒报(建筑施工企业谎报瞒报事件)
谢克武律师:责任人员对安全事故不报、谎报,应当如何处罚?
广东志成达律师事务所谢克武律师解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基本规定有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上报。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需遵循《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事故的及时报告、调查组的成立、事故原因的调查、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等方面。详细解释 事故报告 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
事故调査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有哪些
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的;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近三年所承建已竣工项目不合格率超过5%的(不合格率是指企业近三年作为项目考评不合格责任主体的竣工工程数量与企业承建已竣工工程数量之比);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情况分数达不到合格标准。可能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合格就努力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一)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的;(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三)因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次及以上停工整改的;(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指的就是该项目若不合格,该审核就是不给予通过,就为不合格的。待整改后再通过第二次、第三次审核。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
根据检查汇总结果,标准化评价表中的得分共。。不符合项。。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 2024-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