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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噪声制度(建筑施工噪声处罚依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噪声污染。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了对于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农村等不同领域的噪声污染问题应当采取哪些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理。其中包括噪声源减排、隔音降噪、噪声监测和噪声治理等方面的内容。

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第十一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备定型前,必须经国家规定的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定,达到规定要求方能投入批量生产。第十二条 排放噪声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并依法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第三条 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负责。

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只能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停止侵害。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1 进一步完善环保审批制度 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时,增加公众参与及防止噪声污染措施的内容,实施建筑噪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对施工阶段实际噪声影响进行合理的测评,提出切合实际的防范措施,减少建筑施工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与对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施工,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特别是在夜间和早上7点至9点的时段,应尽量避免进行噪音较大的施工活动。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如低噪声搅拌机、低噪声挖掘机等。

建筑噪声的控制 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噪声污染防治方案,按照建设项日的性质、规模、特点和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所用机械、作业时间安排等情况,采取相应的建筑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保持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建筑噪声污染防治所需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造价的预算和决算。

建筑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主要表现1噪声污染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设备,比如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振动器等,但有些施工工艺在操作中也会产生噪声,比如建筑材料的切割加工。在施工中会经常出现多种设备同时工作的情况,也就加重了噪声污染的程度。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对策的一般原则:从声音的三要素为出发点控制环境噪声的影响;以城市规划为先,避免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关注环境敏感人群的保护,体现“以人为本”;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相结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针对性、具体性、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原则。

对噪声污染有什么好的建议?

选择隔音的窗帘电影院和高级宾馆都常用隔音窗帘,其隔声量约有20分贝,使用隔音窗帘,尽量减少一些噪音污染。装双层玻璃隔音双层玻璃大概有40%左右隔音效果,中间空气间层会有减震作用,使传到内层玻璃的振动减弱,从而起到双层玻璃隔音的效果。

因为无纺布壁纸比较厚重柔软,而且它的表面纹路比较多,可以将声音不断的减弱,我们在选择无纺布壁纸的时候,最好选择表面凹凸比较深的,它的静音效果会比较好,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选择安装隔音板等方式来达到隔音降噪的效果。

社会生活噪声主要包括商业、娱乐、体育、游行、庆祝、宣传等活动的声音,以及家用电器、打字机等小型机械和住宅区内修理汽车、制作家具、燃放爆竹等行为产生的声音。 对于噪音扰民的问题,我国有专门的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噪声污染作出了明确规定。

隔声措施:隔声措施是通过建立隔音屏障来阻止噪声的传播。隔声墙、隔声窗、隔声门等可以有效地阻挡噪声波的传播,将噪声限制在特定的区域内。吸声措施:吸声措施是通过使用吸音材料来减少噪声的反射和回声。吸音材料能够吸收噪声能量,使其转化为热能或其他形式的能量,从而减少噪声的传播和反射。

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全文

1、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环境噪声的管理,保持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和旅游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环境噪声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3、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居民住宅的建筑物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四,抢修抢险作业不受.上述限制。法律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以及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除外。

4、每周的周一至周五晚间18:00点至第二天上午的08:00点,中午12:00点至下午14:30点和节假日,不能从事敲、凿、锯、钻等这些会发出严重噪声的施工行为。

5、装修时间是早上8点到12点下午14点到晚上18点之间。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点至14点下午18点至次日的8点,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装修户主还应向邻里了解一下每个家庭的情况,听取领家的意见,适当调整一下作息时间。

新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各地已查处7起案件,其制度的标准是什么?_百度...

1、国家实行噪声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根据需要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推进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国家实行噪声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

3、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第六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十条明确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他们负责制定全国性的环境噪声质量标准,这些标准是各类生活环境区域划分的基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根据这些标准具体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区域。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6、第十二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建立环境噪声监测制度,组织监测网络,制定统一的监测方法。第十三条 凡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发布时间: 202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