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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上海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上海施工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 (管理部门)市和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劳动保护监察工作,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能。

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改写版):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8月16日、1997年12月19日和2002年11月18日分别发布、修正并重新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规定。这一办法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本市工程安全监管,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依据《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

3、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本市发展改革、财政、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办法。


发布时间: 2024-11-11